商场客服复制盗刷顾客储值卡被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新园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盗刷顾客储值卡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女,25岁,湛江霞山人),涉案金额15000余元。

7月21日,霞山区某商场前台接到顾客蔡女士反映,称其商场储值卡内余额被无故清零。随后,商场主管部门介入调查,通过查询商场储值卡系统数据,发现蔡女士的储值卡已经过期,但过期储值卡已被复制成一张新卡,且新卡金额已全部被消费。商场工作人员通过数据库统计、筛查,发现盗刷蔡女士储值卡的正是商场前台客服人员陈某,同时主管部门发现陈某还存有盗刷其他顾客储值卡的记录。

查明情况后,商场主管随即报警。接报后,新园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调取商场储值卡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资料,对涉嫌被盗储值卡数据信息进行逐一核查,并对涉案储值卡顾客进行走访调查,很快便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私自复制、盗刷顾客储值卡的重要证据。

7月22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口头传唤至新园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供述了其2023年5月至7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电脑后台数据库窃取失效储值卡资料信息并制办新卡并用于消费和售卖的犯罪事实。“我以为大多数过期储值卡是被顾客丢失或者遗忘的,就抱着侥幸心理窃取卡内信息制办新卡用来消费。”陈某天真地以为“沉睡储值卡”被“唤醒”后不会被识破。

据悉,2019年,陈某便在霞山区某商场从事前台客服工作,主要负责帮助顾客办理储值卡相关业务,包括处理客户投诉、开具发票、会员卡办理等工作。期间,陈某帮助多名顾客成功办理过期储值卡换新业务。2023年5月的一天,陈某手头紧缺,便萌发了“私自复制一张储值卡去消费”的歪心思,拿着一张新复制的1000元面值的储值卡到商场超市试刷成功后,便开启了潘多拉的魔盒,两个月内先后利用失效储值卡的余额、失效日期、使用情况等信息复制了11张新卡。除了满足日常吃饭、购物等开销以外,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陈某还以面值六折的价格共出售7张总面值13500元的储值卡给同事,共获利8100元,自行消费使用储值卡总面值约19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霞山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储值卡一般不记名、不挂失且无密码,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持有者应妥善保管,消费时应核准小票信息并看准失效日期,一旦超过使用期限要迅速到商场登记换新,以免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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