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惹的祸?“醉”不可恕_天天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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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多年好友,却因几句话酒后上头,双方无法控制情绪致使矛盾升级,将矛盾演变为刑事犯罪。近日,雷州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4月23日15时许,胡某某与被害人梁某某等人因拆除羊棚的事情,酒后发生争执,胡某某挥拳将梁某某打倒在地后又踢了梁某某一脚,导致梁某某需住院治疗。经鉴定,梁某某身体左眼外伤性晶状体脱位,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

经审查,雷州市检察院以胡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近日,雷州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

产生矛盾先冷静,好言好语解难题,拳脚相加不可取,法律武器护自己。在本案例中,双方系多年好友,感情亲密无间,却因几句话酒后上头,双方无法控制情绪致使矛盾升级,乃至使用暴力,将矛盾演变为刑事犯罪。伤害他人是一笔“双输”的选择,打赢“进监狱”,打输“进医院”,一时的冲动换来的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刑事追究、民事赔偿。

在此检察官呼吁大家遇事莫冲动、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小纠纷惹上大麻烦,更不可逞一时之快,酒精上头,失去理智,做出过激行为,酿成害人害己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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