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立法为文明护航 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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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其中,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据10月21日《湛江晚报》)

着眼于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社会互助等领域文明行为的倡导和不文明行为的治理,《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用法治保障湛江市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更有后劲,也更有力量,这是持续提升湛江城市文明水平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湛江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着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然而,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不文明行为,既成了市民生活中的“痛点”,也成了文明城市创建路上的“堵点”。在此背景下,立法规范市民的文明行为呼声越来越高。

因此,制定《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生动实践,既填补了湛江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立法空白,又为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提升湛江市城乡管理水平,为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法律是文明的底线,也是文明的基石。《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既是市民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也是我们所享有的文明生活权利。进一步看,文明是极富“含金量”的城市名片,既体现一个城市的软实力,又是城市发展的硬内核,而一座城市的文明和进步离不开法治保障。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让文明有法可依,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增强城市的软实力和竞争力,将会让城市变得更美好。期待《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能早日颁布实施,以及期待更多市民群众在细微之处践行文明,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让文明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汇聚起积极向上的文明力量。

关键词: 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