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即发证”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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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现售)的通知》,将“交房即发证”作为合同条款明确写入买卖合同。

【微评】从多地实践经验来看,“交房即发证”有效约束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前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是促进房企运营规范化、政府服务优化、购房者权益保障强化的多赢之举。

首先,从老百姓的直观感受而言,买房也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尤其是满足了部分购房者急用不动产权证办理入托入学等事项的需求。

其次,“交房即发证”避免了开发企业推诿扯皮或者占用挪用购房者代办资金的问题。它相当于将监管前置,即对于房企建设各项手续是否齐备、楼盘质量是否达标、房屋销售前验收是否合规等,有关部门可以第一时间介入审核。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房企都无法销售。这将倒逼房企规范化运营。

有的地方,“交房即发证”不局限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还能同步领取水、电、气、网8个证(卡),让购房者少跑了不少路。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衷心希望惠民实事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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