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滚动: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

日前,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根据《办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每所优质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用于名额分配、严禁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等与招生录取挂钩。

优质高中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


(相关资料图)

《办法》指出,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其中,要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入学机会公平,落实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中考报名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各市各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分配录取比例不低于总招生数的50%。有关高中阶段学校要统筹做好名额分配考生的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等方式,帮助名额分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同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积极、稳妥地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珠三角9市要积极完善并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的政策。

此外,扎实做好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我省今年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招收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在高职转段时符合高职录取条件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严禁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等与招生录取挂钩

《办法》要求,规范特殊群体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录取的各种奖励政策,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同时,清理规范录取加分或优待政策,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

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市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3种类型可在本市范围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应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

严禁提前收取“预留学位费”

《办法》要求,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做到同步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其他渠道收集学生有关报读意愿以及个人相关信息。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未经录取,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预录通知书,提前收取“预留学位费”;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办法》指出,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中考移民”、跨区域招生。要坚持正确招生舆论导向,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考试状元”“高分考生”“升学率”等,严禁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劝学生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片面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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