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精气神让传统村落“活”出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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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发出《关于拟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村落名单的公示》。其中,湛江市遂溪县黄略镇支屋村榜上有名。(据10月29日《湛江晚报》)

传统村落作为传统建筑精髓和群居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研究古建筑和传统文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其同样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必须深入挖掘传统村落等传统文化遗产资源的价值,让它们留下来、活起来,使人们看得见青山、望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

然而,由于一些地方有关部门缺乏文化资源保护意识,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时总是喜欢“破旧立新”,使得这些具有悠久历史的古镇古村生存环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另一方面,传统村落一般地处偏远山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村庄基础设施落后且年久失修,已不能满足居民的现代生活需要。因此,一些村民只好在附近重建新房,或干脆将其荒废,搬到集镇或县城居住。

保存再完好的传统村落,没有人居住就缺少人气,即便不遭受人为破坏最终也会自行毁掉。传统村落中的居民也有享受现代文明和科技带来的便利的权利,因此传统村落进入当代,生产和生活都要与时俱进,而不是原封不动地对其加以保护。近年来,我市不少地方就依托历史文化名村的资源优势,挖掘保护文物古迹,美化村容村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力基础保障。

村民是传统村落的主人,也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者,只有鼓励扶持他们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才会让“空心”的传统村落重新充实起来。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能积极采取行动,对破败的传统村落进行合理的修缮,在保持传统村落古香古色风情的同时,传承好其内在的精气神,让传统村落不仅“活”下来,并且“活”出精彩,成为乡村振兴的靓丽名片。

关键词: 传统文化 有关部门